出埃及記4章24~26節是聖經中少數難解的經文。
當上帝呼召摩西去拯救以色列人,於是摩西帶著全家同去埃及。
但在路上,上帝卻想要殺他,這讓許多人困惑且不解。
首先我們要了解什麼是割禮?
割禮是上帝與亞伯拉罕及其後裔(以色列人)立約的證據,代表除去肉體的情慾,不再依靠自己有限的力量,轉而依靠上帝、順服上帝。
創世記17章9~14節記載:
「所有以色列的男子生下來第八日,都要受割禮,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,因為他們背了上帝的約。」
摩西的兒子是他與妻子西坡拉在外邦米甸時所生的,而米甸人(西坡拉的家族)是在男子結婚前才行割禮,顯然摩西忽略了在兒子出生後第八日行割禮的重要性;也有解經家認為,有可能是因西坡拉溺愛兒子,攔阻未行的緣故。
此時摩西要遵上帝之命返回埃及,身負拯救同胞百姓的重責大任,如果他自己都無法順服上帝,如何能夠事奉上帝?
至於上帝用何法殺死摩西,經文沒記載,而出埃及記4章26節的「才放過他」,也可解為「醫好他」,表示上帝可能使摩西大病一場,在病中使他頓悟過來,而他已沒有力氣為兒子行割禮,所以西坡拉替他完成兒子的割禮。
西坡拉為兒子行割禮後,把陽皮丟在摩西腳前,對他說:
「你真是我的血郎了。」
「血郎」的意思是「流血的新郎」,在米甸的文化裡表示是「丈夫」,因為米甸的男子在結婚前才行割禮。
由此可知,出埃及記4章26節是說,當摩西病好後,西坡拉對他說:
「因為兒子行割禮這件事,上帝沒有擊打你,我就得回了一個丈夫。」
在舊約時期,以色列的男子出生後第八日要受割禮,否則不可進入聖殿或會堂;不可守逾越節;不可吃節日的羊羔;甚至要從民中剪除。
在新約時期,基督徒可以不必接受人手所行肉體的割禮;但要接受耶穌使我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,也就是接受洗禮,與耶穌一同死亡、一同埋葬、一同復活。
在舊約時期,割禮是上帝與亞伯拉罕的「恩典之約」;在新約時期,洗禮是我們與上帝的「寶血之約」。
所以舊約的割禮,到了新約時期是預表洗禮。
(歌羅西書2章11~12節)
出於信心的洗禮可以赦罪(使徒行傳2章38節)、成為上帝的兒女、領受聖靈,也可以領受逾越節的筵席,也就是現今的聖餐(出埃及記12章43節)。
在舊約時期,嬰兒雖然還不懂事,但因屬於家中的人,因此要接受割禮;相同的道理,在新約時期,嬰兒也同屬家中的人,為了一同承受生命之恩,應該為嬰兒施洗,然後長大後再為他們施堅信的洗禮。
(一般來說,年滿12歲的人受洗,即不用再受堅信的洗禮。)
晨興禱讀:
主啊!謝謝祢透過祢給摩西的警告,提醒一切事奉祢的人,必須先順服祢的話語,才可以傳講祢的話語。祢說:「自己以為站得穩的,需要謹慎,免得跌倒。」祢看重的不是我們多有恩賜、多有成就,而是有沒有確實遵行祢的話。求祢幫助我破除來自魔鬼的謊言和詭計,使自己得蒙保守,直到永生。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。 |